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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排查2021年企业债风险 首提压实省级属地责任

2020年12月23日 16: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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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将企业债风险排查放在首位,对存在偿债风险债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及时推动化解风险;对已违约债券推进风险处置,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
资料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新网】(记者 梁虹)面对近期债券市场违约频发的状况,国家发改委提前发布了《2021年度企业债券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通知》将企业债风险排查放在了首要位置。《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近期到期特别是2020年底前到期、以及2021年企业债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资金安排和风险状况。

  对排查后存在偿债风险的企业债,《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组成风险应对工作专班,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并派专人赴企业现场督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及时推动化解风险;对区域内已发生违约且尚未处置完毕的企业债,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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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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