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开审理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赖小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赖小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赖小民利用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