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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发文规范债券置换 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

2020年07月30日 22: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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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开展债券置换应当采用要约方式,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与标的债券持有人积极沟通、协商,科学合理制定债券置换方案;三大交易所均已推出试点案例
7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司债券置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规范公司债券置换业务、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图/IC photo

  【财新网】(记者 梁虹)全市场多单试点之后,沪、深交易所正式发文规范债券置换业务。

  7月30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关于开展公司债券置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以规范公司债券置换业务、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通知》,债券置换是指发行人发行债券置换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的标的债券,是对现有债券进行主动管理、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和财务成本的行为。此前银行间市场、深交所、上交所分别推出了各自的首单债券置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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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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