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康得新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一年后,多次为其承销超短融的北京银行(601169.SH)最终被自律处罚。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交易商协会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六个月: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同时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两大违规:一是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二是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