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分公司先被罚 太平洋证券总公司也被罚

2020年05月12日 22:0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云南证监局要求太平洋证券限期改正,对全部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提交整改报告
5月12日,太平洋证券的注册地证监局——云南证监局根据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对太平洋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和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尽管太平洋证券(601099.SH)一再向投资者强调,内蒙古分公司对客户销售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个人飞单行为而非机构之责,但终究没有逃过处罚。

  财新网此前报道,在分公司原总经理宋长达的操控下,太平洋证券内蒙古分公司60多名员工借伪私募之名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在赤峰当地大肆融资,五年后爆雷,230多位投资者的1.5亿元资金去向成谜。

  分公司与宋长达本人日前已遭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宋长达本人2019年11月已被赤峰警方以涉嫌“非吸”罪拘留,案件正在补充调查之中(详见财新网2020年5月10日报道“飞单还是机构责任仍待司法介入 证监局先对太平洋证券开罚单”)。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