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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中石化混改提前清盘惹纠纷 北京证监局认定不存在利益输送

2020年02月19日 08: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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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嘉实基金打官司无果后,投资者和律师向北京证监局写举报信;对举报信回复内容不满,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持续半年之久的首只公募混改基金“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盘风波,终于有了官方认定结果。北京证监局在相关举报信的回复函中称,未发现有证据表明嘉实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持续半年之久的首只公募混改基金“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嘉实元和)的清盘风波,终于有了官方认定结果。北京证监局在相关举报信的回复函中称,未发现有证据表明嘉实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014年2月,中石化(600028.SH/00386.HK)启动了油品销售业务板块重组引资工作,嘉实元和是惟一特批的以公募基金形式参股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的投资者。初始募集规模为100亿元的嘉实元和,存续期限五年,其中50亿元投资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另50亿元投资于债券等固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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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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