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榆)“在中国政策转变下,外资行正慢慢从过去的轻资产营运模式进入到之后几年的中重度资产营运模式,外资行对参与国内实体经济借贷的兴趣越来越浓厚。”近期,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法巴中国)首席执行官赖长庚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
中国全面金融开放举措下,外资行在华业务也进一步放开。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放宽对拟设外资银行的股东以及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的条件;放宽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调整对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监管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