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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规范金融营销宣传 P2P广告恐受波及?

2019年08月27日 19: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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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资质,是市场主体开展涉及金融的营销宣传活动的前提;不具备放贷资质机构开展诸如现金贷等借贷产品营销,将受到冲击
2019年8月26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泛滥的互联网金融广告、金融营销短信在这一规范下预计将面临整治。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胡越)PPmoney,4500万用户的选择,头部平台,实力雄厚,厦门银行存管,合规运营6年”,“用和信贷,上市公司更安心,因为就是高一点”……在前段时间大热的网剧《长安十二时辰》中,和信贷、爱钱进悟空理财、PPmoney、人人贷等多家P2P公司的广告纷纷登台。

  这样的情形可能将不复存在。2019年8月26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对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监管职责分工、主体资质、具体要求等重点问题做出说明,泛滥的互联网金融广告、金融营销短信在这一规范下预计将面临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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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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