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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律所执业细则将出,九大事项律师须一一把关

2019年08月23日 22:0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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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细则》共12章79条,证监会要求律师对包括发行人首发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独立性、业务、主要财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向和业务发展目标及诉讼仲裁等九大具体事项进行查验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A股市场共有172家拟IPO企业上会审核(取消审核企业除外),其中111家过会,59家被否,暂缓表决2家,过会率为64.53%。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IPO中介三剑客之一的律师及其背靠的律所,将迎来新的执业准则及监管要求。近日,证监会证监会会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细则》),于日前正式征求意见。

  8月23日下午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高莉表示,出台《执业细则》是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活动,适应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提升中介机构能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A股市场共有172家拟IPO企业上会审核(取消审核企业除外),其中111家过会,59家被否,暂缓表决2家,过会率为64.53%。在这过程中,共有40家律师事务所为上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国浩、金杜、中伦、国枫等律师事务所承接项目数量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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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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