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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融资业务风险突出 要求认定同一客户

2019年07月16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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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类业务应跨部门、跨母子公司制定相对一致的流程和标准,要求对同一客户进行认定、汇总和监控
2019年5月14日,北京,投资者在一家证券公司里关注行情。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中国证券业协会7月15日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证券公司涉及以自有资金出资的业务,将实施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应对等全流程管理,覆盖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所有的表内外和境内外业务。

  证券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指因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涵盖五大类业务,即融资类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债券投资交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以及其他涉及信用风险的自有资金出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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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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