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2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接管包商银行第三次答记者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问接管包商银行的背景是什么?您如何看待这一接管行为?
答: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天集团,该集团合计持有包商银行89%的股权,由于包商银行的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
关于包商银行被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客观冷静看待。首先,采取接管措施,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对一家商业银行接管是一件十分严肃而慎重的行为。只有当一家商业银行出现《商业银行法》第64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情形,再不接管将严重损害广大客户合法权益特别是存款人存款安全时,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处置。因此,非到万不得已,无需采取行政接管这一措施。第二,对包商银行的接管是严格依法进行的。对各类债权人的债权保障首先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大额债权人债权保障中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等问题,尊重合同,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履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于签署债权收购与转让协议,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未予先期保障的债权也继续保留,债权人依法参与后续受偿。第三,对包商银行债权人的债权保障程度比较高。这次对包商银行接管后,采用存款保险基金和央行出资,进行收购承接,对包商银行的各类债权人给予充分的保障。对个人客户和5000万元及以下的对公和同业机构客户的本息给予了100%全额保障。对于5000万元以上同一大额债权人的本息,按债权净额先期进行保障,预计平均保障比例可在90%左右。上述保障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次按照收购承接的思路,就是为了有效避免直接清偿、保障程度低等问题。目前看,由存款保险基金出资、央行“最后贷款人”依法支持,实施收购承接,是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