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在五一假期后的第一场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五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被立案调查。
截至4月30日,*ST毅达(600610.SH)、*ST新亿(600145.SH)、*ST华泽(000693.SZ)、*ST长生(002680.SZ)、*ST东南(002263.SZ)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证监会决定对五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强调,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报送、披露年度报告的期限有明确规定,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