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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法路漫漫 两年等待迎来“三读”

2019年04月13日 08: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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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只是为了立法程序上的衔接,不至于成为废案
《证券法》修订“一读”到“二读”本身就存在巨大分歧,而在这种分歧的情况下,仍然在2017年4月审定了《证券法》修订预案,也是为了立法程序上的衔接,不至于成为废案。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一波三折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三读”。4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内的9部法律修订草案议案,这意味着距离“二读”已经24个月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了“三读”。

  《证券法》此时进行“三读”并不意味着修法即将完成。一位参与《证券法》修订的权威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立法法》规定,法律案如果两年间不再提起审议,它就要作为废案。为了不使这个修订案夭折,每次到24个月大限的时候拿出来审议一下,这也是“三读”进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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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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