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一波三折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三读”。4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内的9部法律修订草案议案,这意味着距离“二读”已经24个月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终于迎来了“三读”。
《证券法》此时进行“三读”并不意味着修法即将完成。一位参与《证券法》修订的权威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立法法》规定,法律案如果两年间不再提起审议,它就要作为废案。为了不使这个修订案夭折,每次到24个月大限的时候拿出来审议一下,这也是“三读”进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