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继证监会放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配套募资用于补流还贷后,定增市场也迎来大幅松绑,不仅三年期定增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而且所有定增不再受18个月融资间隔的限制,但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11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场俗称三年期定增)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