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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所D股IPO开闸 企业需满足六大条件

2018年04月14日 12: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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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资质包括:优质蓝筹上市公司,具有清晰的国际化战略思路,在欧洲已有或计划进行业务布局,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一带一路”倡议相关企业等
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两年多后,终于开闸D股IPO。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欧所)在成立两年多后,终于开闸D股IPO。交易所也明确了相关政策。

  4月10日晚,青岛海尔(600690.SH)发布公告称,拟在中欧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通过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准入并挂牌交易实现,成为首f发D股的A股上市公司。

  而在4月13日的上交所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也就中欧所D股市场回答了热点问题。虽然D股的发行人要求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过现阶段,中欧所对发行人的资质要求仍非常严格,需要满足6大要求。上交所是中欧所的发起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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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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