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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有望今年在德国发行D股

2017年01月07日 13:5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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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股即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兰克福发行上市股票,需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的相关规则
2015年11月18日,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中欧国际交易所首席执行官陈晗(右二)与中欧国际交易所执行董事毋剑虹(左一)共同摇响开市铃。

  【财新网】(记者 张榆)上交所1月6日晚发布会表示,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欧所)正积极研究在2017年推出D股,即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兰克福发行上市股票。

  上交所介绍,D股的发行需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的相关规则。中欧所优先欢迎境内A股蓝筹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及具有明确国际化战略的企业发行D股。

  D股与目前在海外发行红筹股有何不同?据财新记者了解,在中欧所发行的D股法律基础为中国公司法,而非当地法律;发行与A股相同的人民币面值股票,而非当地货币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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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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