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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私募自查:不得兼营现金贷

2018年02月07日 21: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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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例行组织私募机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资金募集、投资管理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等
广东证监局近日发文,组织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要求私募机构不得兼营现金贷等非私募基金业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广东证监局近日发文,组织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要求私募机构不得兼营现金贷等非私募基金业务。财新记者2月7日从数家私募机构处获悉前述消息。

  组织私募机构自查是例行监管工作,近几年都有开展。据财新记者梳理,广东此次要求私募自查的内容,与往年大同小异,新增内容之一是自查是否兼营现金贷。

  广东证监局在《广东辖区私募机构2018年自查工作底稿》(下称《底稿》)中提及:私募机构需自查“是否兼营P2P众筹民间借贷、现金贷等非私募基金业务”。早在2015年11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即明确,私募机构不得兼营P2P、众筹、民间借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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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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