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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新规:股东不得违规干预资金运用

记者 杨巧伶
2018年01月26日 16:48
新增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险资运用;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严监管基调下,征求意见已近两年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终于落地,并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严大明/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严监管基调下,征求意见已近两年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终于落地,并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2014年版本,《新办法》新增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险资运用以及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的相关规定等要求。

  此前部分险企激进投资乱象的根源之一即在于股东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在2017年保监会强监管举措下,险企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已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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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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