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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首次联合发文规范债市 剑指表外代持加杠杆

2018年01月05日 20: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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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的债市代持都属于买断式回购,需要纳入表内核算;新规对商业银行影响较大,对保险公司几乎无影响
《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是首份由一行三会联合制定的债市交易规范文件,主要从规范债市代持、将线下代持行为线上化,以及设定各类机构杠杆率上限等方面规范债市交易。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 张宇哲)债市隐匿多年的表外代持加杠杆终于迎来强监管。

  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的《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下称“302号文”),是首份由一行三会联合制定的债市交易规范文件,主要从规范债市代持、将线下代持行为线上化,以及设定各类机构杠杆率上限等方面规范债市交易。

  总体而言,“302号文”与2017年3月发布的草案相比,除了对各类机构杠杆率上限设定有所调整,其他内容几乎一致。文件着重强调市场参与者在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交易均应在指定交易平台线上达成并签署相关交易合同和主协议,同时还明确了市场参与者要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对于约定由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返售、或者为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由其购回的债券交易,应通过买断式回购交易达成,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以此计算风控指标,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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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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