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财新特约作者 赵彤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日益重视金融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要求金融行业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实现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可控”。央行印发的《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遵循安全可控原则”作为移动金融发展的四大原则之一,强调了商业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应积极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安全有关政策。
建设统一公共的清算基础设施,并构建中心化的行业运行监控体系,是适应网络支付新业态特性,规范清算行为,实施有效监管的必要前提。我国网络支付业务具有高体量、高增速、高普及、高并发特性,进而要求相应基础设施达到高性能、高扩展、高可用、高安全、数据一致性以及自主可控的高标准。网联平台在建设过程中力争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运维以及设备采购实现全程“自主可控”,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