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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东高管需在重组预案中披露减持计划

2017年09月22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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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股东高管需要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合伙企业及资管计划需“穿透”至最终出资人
针对此前并购重组存在的“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大股东拉抬股价高位减持、最终出资人隐身于资管计划等违规现象,证监会再出手。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张榆)针对此前并购重组存在的“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大股东拉抬股价高位减持、最终出资人隐身于资管计划等违规现象,证监会再出手,通过完善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增加并购重组交易的确定性和透明度。

  9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下称《重组信披规则》),重点从简化重组预案披露内容,缩短停牌时间;限制、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明确“穿透”披露标准,提高交易透明度等方面对2014年的规则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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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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