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获利8亿处罚60万”,保千里(600074.SH)借壳造假被吐槽违法成本太低后,监管层正在采取更多措施。
8月23日晚间,上交所对保千里发出第二份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尽快就虚构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向相关方追偿。同时要求相关股东应当制定可操作的赔偿方案,尽早落实赔偿事项。
事件缘起于上市公司2015年借壳上市过程中的作假行为。
上市公司的前身为中达股份。2015年,中达股份以每股2.12元向庄敏、深圳市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发行股份13.60亿股,以购买其共同持有的标的公司保千里电子100%股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保千里电子估值为28.83亿元。重组成功后,保千里电子实现借壳上市,上市公司名称也从中达股份更名为保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