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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支付变贷款” 互金协会强调客户未开通金融产品不得展示

文|财新 刘冉
2026年11月02日 15:22
对于采用API模式跳转导流的,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应当共同评估,并通过合作协议和技术手段确保金融机构独立运营、金融机构拥有完整数据权限
据财新此前报道,近些年,在电商购物、点外卖、扫码骑车等日常场景中,一些购物平台的商品页面会出现“可再享优惠活动”的提示,点击后跳转的是信用支付产品的开通链接。图:IC photo

  【财新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个月后,对于支付工具展示、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模式跳转引流、金融产品与互联网平台品牌隔离等市场关注的热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

  2026年10月31日,互金协会发布《关于发布〈落实〈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问答(一)〉的公告》(下称《问答一》),对六个市场关注的问题提供了统一执行口径和细化指引。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问答一》详细解释了如何在支付页面规范展示金融产品,对于金融产品(包括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作为支付机构支付页面付款资金来源选项的,应与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显著区隔展示,避免客户产生混淆;展示的金融产品,应明示产品性质和提供产品的主体名称,并严格要求“对客户未预先开通的金融产品,不得在支付页面予以展示,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诱导开通。”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金融产品在电商、外卖、出行等平台的收银页面作为付款资金来源选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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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永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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