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个月后,对于支付工具展示、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模式跳转引流、金融产品与互联网平台品牌隔离等市场关注的热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
2026年10月31日,互金协会发布《关于发布〈落实〈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问答(一)〉的公告》(下称《问答一》),对六个市场关注的问题提供了统一执行口径和细化指引。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问答一》详细解释了如何在支付页面规范展示金融产品,对于金融产品(包括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作为支付机构支付页面付款资金来源选项的,应与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显著区隔展示,避免客户产生混淆;展示的金融产品,应明示产品性质和提供产品的主体名称,并严格要求“对客户未预先开通的金融产品,不得在支付页面予以展示,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诱导开通。”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金融产品在电商、外卖、出行等平台的收银页面作为付款资金来源选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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