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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保监会再次调整《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内容,并向社会二次征求意见。7月20日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2016年12月29日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一次征求意见稿》),新增严禁挪用保险资金、禁止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等内容,并新增股东若违规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虚假增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声明等,保监会可以采取处置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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