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随着公司债违约风险逐渐暴露,证监会也不断采取新举措进行防范和应对。3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下称《处置指引》),旨在为加强对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防范应对,督促引导受托管理人做好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邓舸介绍,《处置指引》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为制定依据,共五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开展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章应急管理机制,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应当制定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应急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第三章预计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预计违约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四章实质违约处置,规定了发行人发生实质违约时受托管理人应当开展的工作。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指引的发布和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