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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金存管指引出台 给平台六个月过渡期

2017年02月23日 16:3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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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存管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多头存管模式被叫停;对已开展存管业务的P2P机构给出六个月过渡期
2月23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业内人士表示,《指引》内容符合预期,与之前流传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较多改动。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 吴红毓然)千呼万唤始出来。P2P资金存管指引文件终于落地。2月23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业内人士表示,《指引》内容符合预期,与之前流传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较多改动。

  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引》明确提出,存管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以及对存管资金账户提出明确要求。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指引》的出台,尤其是厘清了银行作为存管人的职责边界后,会有更多的银行加入到P2P存管的这一业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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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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