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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排查互金风险 非持牌机构受约束

2016年06月17日 11:25 来源于 财新网
开展相关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主体,应当持有相应业务牌照,并应当在持牌机构内部完成,任何外部机构不得介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

  【财新网】(记者 张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化。据财新记者了解,部分证券机构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进行排查和规范。

  此次整治工作包括三项重要监管要求。首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开展互联网金融活动,不应借助互联网平台或者信息技术手段而改变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本质。

  此外,对非持牌机构开展业务进行了严格约束。“开展相关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主体,应当持有相应业务牌照,并应当在持牌机构内部完成,任何外部机构不得介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文件指出。这或将对国内部分数字化投顾公司产生影响。目前国内较大的数字化投顾平台共13家,包括胜算在握、微量网等均与部分券商达成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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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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