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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私募机构登记备案通过率只有10%

2016年04月16日 15:15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业协会负责人表示,部分私募机构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只是敷衍应付,律师并没有进行尽职调查,这是当前机构登记备案通过率低的重要原因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自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后,很多私募机构向财新记者抱怨材料申报之后,却迟迟登记不成功,甚至有机构怀疑基金业协会暂停了登记备案的相关工作。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大门一直敞开,只是登记备案的要求更为严格,90%的机构不符合登记备案的相关要求,通过率只有10%左右。

  《公告》要求,自2月5日后,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必须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但是尚未备案产品的机构,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产品的要补充提交《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但是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也应该提交《法律意见书》。“上述三种类型的新增机构登记和备案的通过率都是10%左右,基本上大家都是卡在了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不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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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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