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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鼓励险企挂牌新三板 自然人可当股东

2016年04月14日 20:02 来源于 财新网
变化在于:一是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需要符合保监会的规定;二是明确审批和备案程序;三是挂牌后,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和做市方式引入自然人当股东

  【财新网】(记者 丁锋)A股排队上市遥遥无期,保监会欲发文鼓励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

  4月14日,保监会对外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鼓励挂牌保险公司采取做市方式或竞价方式进行挂牌股份转让。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告诉财新记者,该《征求意见稿》内容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保险公司挂牌新三板增加了监管程序,以前并不需要保监会审批;二是对审批和备案程序进行了明确;三是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允许自然人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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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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