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郭楠)继央行、发改委发声推进绿色债券发展之后,3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促进和规范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绿色债券从此可以进入交易所债市。
通知明确要求,发行人申请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时,必须提供募集资金投向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
另外,鼓励发行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是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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