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全国范围内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大幕正在拉开。
据财新记者了解,春节前后,商务部向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内部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43号),要求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排查重点为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对象为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青岛市、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多地已先后展开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3月1日,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的通知》,排查具体分为融资租赁企业风险自查和上海市商务委和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抽查,时间阶段均为3月1日至3月20日。(详见财新网“上海将排查融资租赁风险”)同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开展了对北京市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排查工作,风险排查工作将于3月底结束。此前,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配合北京市商务委已于2015年12月完成了对27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