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玲)猴年开工伊始,2月14日,央行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年收入不低于五十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三百万元,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可投资柜台业务的全部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
总则之外,《办法》主要内容共五章,分别对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债券品种及交易品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柜台业务规则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开办机构满足的条件包括: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