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康淑 岳跃)1月22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年度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其中规定,上市公司须在年报专门章节披露公司债情况,力求突出公司债券的特性,形成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衔接。
张晓军称,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下称《公司债券年报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证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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