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康淑)12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对涂忠华等5人操纵股价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973万余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邓舸指出,此案是多名自然人以私募基金为平台,共同操纵股价的典型案例,涉及共同操纵诸多焦点问题。涂忠华等5人的操纵行为,与公司组织完全割裂。
证监会认定,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涂忠华、王伟力、薛文聪、周强、郭伟文5人,以深圳市元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公司)名义招揽理财客户,以涂忠华为主导,使用“蒋某军”等18个证券账户,采取盘中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方式,大量交易“九鼎新材”、“新海股份”两只股票,获利197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