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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支持京津冀 鼓励险资参与交通建设

2015年12月04日 12:11 来源于 财新网
《指导意见》内容涵盖鼓励保险机构落户天津、河北,保险资金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地监管协同等;推动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财新网】(记者 丁锋)12月4日,保监会发文推动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内容涵盖鼓励保险机构落户天津、河北,保险资金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地监管协同等。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在机构批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引导保险法人机构落户天津、河北。鼓励保险公司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减轻北京地区机构设置压力。

  对于会否有政策优惠来引导保险机构落户,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告诉财新记者,各地政府的京津冀规划中有医疗、养老相关的税优政策,这也适用于保险机构。另外,北戴河、秦皇岛等地方政府已经在做相关政策探索,但目前工作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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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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