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岳跃)今年股灾期间,证监会为维稳市场,曾发布“18号公告”,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六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如今,违反此项规定的一家私募机构,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穗富)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今年9月28日,同大股份(300321.SZ)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穗富,于2015年9月7日至9月25日间,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流通股合计74万股,减持比例合计1.67%,减持均价为48.77元/股,套现361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