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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7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11月06日 19:00 来源于 财新网
日前,证监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中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3家证券公司、1家基金公司、3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财新网】(见习记者 郭楠)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周五(11月6日)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日前,证监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专项检查中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7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采取行政的事先告知程序已结束,部分公司作了申辩。经研究,相关公司申辩理由不成立。

  这7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包括3家证券公司、1家基金公司、3家基金子公司。

  邓舸表示,证监会已正式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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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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