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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将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

2015年06月27日 16:47 来源于 财新网
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
方上浦,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王攀/财新记者

  【财新网】(见习记者 岳跃)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周六(6月27日)在上海举行的201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外管局正积极地研究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包括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等。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此前一天的论坛上亦表示,争取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方上浦透露,外管局会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研究落实国务院对自贸区改革创新新政策中,涉及外汇管理方面的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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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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