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两融余额不超净资本4倍

2015年06月12日 16:25 来源于 财新网
两融管理办法时隔四年进行九大修订,总体方向是控制规模总量,平滑市场,鼓励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

  【财新网】(见习记者 岳跃)中国证监会周五(6月1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9个方面的修改,明确融资融券合约可展期;两融余额不超净资本4倍;放宽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条件等。

  两融余额不超净资本4倍

  中国证券业协会去年9月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将证券公司自有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今年3月,《指引》正式发布,这一比例调整为200%,且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