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基金业协会:穿透计算合格投资者

2015年06月05日 10:21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业协会表示,对于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要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6月4日,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其中,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更多高品质报道抢先看,请订阅财新出品的微信公众号“金融混业观察”。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