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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证券法》会给众筹法律地位

2015年05月24日 12:26 来源于 财新网
把股票发行变成注册制,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制,发挥市场决策、市场占据支配性的重要作用,此外《证券法》也会给众筹一个法律地位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5月24日,在清华五道口“新常态、新金融”全球金融论坛间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表示,关于《证券法》的修订,今年4月已经进入一审,通过一定程序以后,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是围绕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来修订这一制度,把股票发行变成注册制,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制,发挥市场决策、市场占据支配性的重要作用”。

  吴晓灵透露,新修订的《证券法》的主要精神有五个方面:

  第一是股票注册制,股票公开发行的注册制程序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取消了股票发行的盈利性要求,把股票是否有投资价值交给投资者判断;明确各方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保荐人、律师等和发行有关的中介服务者;有一些豁免的条件。比如众筹发行、小额发行、员工股权激励和持股计划,都会超过200份,新修订的《证券法》将给予一定豁免。《证券法》也会给众筹一个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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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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