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券法修订草案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制

2015年04月20日 11:13 来源于 财新网
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注册文件

  【财新网】据@新华视点消息,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取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注册文件。

  证券法(修订草案)专设一章加强投资者保护,明确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证券法(修订草案)提出,设立证券公司、证券合伙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明确了设立证券公司、证券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