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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晨“非法集资案”开庭 律师恳请补充起诉齐鲁证券

2015年05月05日 10:38 来源于 财新网
彭晨的律师认为,明显的公司行为却被以个人犯罪来起诉和审判,不符合案件事实。此类案件均被判定个人犯罪,而极少确定单位犯罪的做法,这次是否能再次成功?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014年4月24日,数千万元私募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原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彭晨于4月25日从上海站被山东银山公安局带走调查。2014年6月1日,经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彭晨因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2015年3月10日,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院就彭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向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3岁的彭晨曾是齐鲁证券的员工,2012年5月加入齐鲁证券零售业务部,任该部门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财富管理部的创新业务,包括私募产品设计、寻找与齐鲁证券合作的私募机构等。2014年年初,彭晨向齐鲁证券提交了辞职书,但辞职不久即爆发了前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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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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