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小晓)3月31日晚5点,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月17日签署的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同时宣布《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此,在中国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靴子落地。
《条例》指出,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但投保机构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不受此规定限制。
【财新网】(记者 李小晓)3月31日晚5点,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月17日签署的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同时宣布《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此,在中国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靴子落地。
《条例》指出,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但投保机构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华分支机构不受此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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