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月14日,深圳证监局宣布对上海证券深圳福鸿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在于,证监局在进行举报事项核查时发现该营业务通过沿用原有客户资金账户的方式,为6名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的新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反映出该营业部客户账户管理内控不完善。
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