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多跟小贷公司合作,将小贷线下项目转至线上,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P2P平均年化借款利率约为21.45%,P2P利率和业务模式和小贷公司实际趋同
银监会在多次调研P2P之后,形成了一些基本看法。除了不做资金池、去担保、去中介化、第三方托管、门槛准入等要求外,强调P2P的风险逻辑不在于简单收益覆盖风险,而是把同一笔信贷资金充分打散,形成足够多的小份额,将违约率稳定在一个水平,以及线上为主的模式
监管层最初怕出现一窝蜂跟风,后见情况稳定,便转向包容支持的态度,但隐形担保问题解决了吗?
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表示,借助大数据在中国也许能够找到解决欺诈问题的方式,如果找不到,P2P模式可能会失败
拿中国的金融系统性的诸多不足来论证一个新兴金融模式前景惨淡是否过于苛刻?
主打“P2G” Private to Government(政府)的P2P平台,政府信用介入有三种方式,借款方是政府实体性公司,以政府或国企的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的项目,以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来做担保的企业融资项目
多位银行人士指出,P2P仍然也是银行的阶段性策略,从风险要求、业务前景来看,难言存在多大空间
招行已搭好架构,只待P2P监管政策“一锤定音”。监管机构曾建议资金由具有金融资质的机构进行托管,即将托管方由第三方支付转至商业银行
在P2P平台“去担保”的大背景下,如何解决保障投资回报和风险防范问题成为P2P平台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在引入保险公司已经有了三种模式,包括平台购买的保证保险,由融资方购买的保证保险,尝试性的个人借贷信用保险
针对2013年一家名为“钰泰财富”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纳公众资金一案,监管层内部撰写了一份报告,分析由此案引发的关于P2P网贷平台监管的思考
监管强调底线思维,明确平台的中介定位,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成为四条红线
正在酝酿中的P2P管理办法如何应对新生金融业态的特殊性,横亘在P2P发展道路上的三块绊脚石亟待搬走
P2P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已经出现了多起跑路事件,监管层与从业者在风险与创新中寻求平衡点
在不与现有的法律框架相冲突的前提下,为P2P行业营造生存空间。监管层已明确不发牌照,而是划定P2P业务的若干行为红线
P2P贷款平台的勃兴,可能反映了银行系统四处漏水的现实,这正是监管当局最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