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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欺诈上市罪名成立 罚处850万

2014年12月29日 20:47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名成立,判处罚金人民币850万元,万福生科原董事长龚永福欺诈发行股票罪与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29日晚,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经长沙中院审理查明,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名成立,判处罚金人民币850万元,万福生科原董事长龚永福欺诈发行股票罪与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根据公告,万福生科日前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经长沙中院审理查明,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名成立。

  《判决书》指出,万福生科大肆虚构了2008年至2011年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等财务数据,并据此在万福生科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和招股书中隐瞒重要财务事实、编造重大财务虚假内容,并于2011年9月6日骗取中国证监会的股票发行核准,募集资金4.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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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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