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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发现獐子岛存在虚假行为

2014年12月05日 16:39 来源于 财新网
经核查,未发现獐子岛2011年底播虾夷扇贝苗种采购、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未发现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 刘彩萍)12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组织了20余人的专项调查组,对獐子岛进行了专项核查,未发现獐子岛2011年底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

  獐子岛计提7.63亿元跌价准备信息披露后,市场出现大量质疑声音,集中反映獐子岛涉嫌三年前虾夷扇贝底播苗种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

  针对上述质疑,证监会组织由大连证监局牵头,广东、山东、湖南、云南证监会和深交所派人参加,成立20余人的专项核查组,于11月10日至11月27日对獐子岛进行了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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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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