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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业务速度放缓 监管“实质重于形式”

2014年11月11日 10:10 来源于 财新网
监管要求具体,要么回购、要么按照标准信贷业务计提拨备,银行经过一定的缓释期就要将同业业务并表,对于银行风险资本占用、资本充足率、信贷额度等影响很大,杜绝了不合规的行为,但并没有关闭业务大门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今年,监管将重拳击向银行近年来最活跃的同业业务。5月16日,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外管局发布规范同业业务的127号文、银监会配套推出140号文后,监管还结合现场检查加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的形式,力求规范同业业务。

  10月中旬,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50号文),要求银行上报自查情况,检查范围为2014年5月17日至9月30日新发生和截至9月30日有余额的同业业务,必要时可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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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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