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
--肖钢主席在证监会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办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证监会一直把它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中小投资者仍处于弱势地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侵害。资本市场是公众化投资场所,我国拥有全球数量最多、最活跃的个人投资者群体,股票、债券、期货投资者9000万人,公募基金投资者6000多万人,其中99%以上是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的中小投资者,占我国城镇人口的14%。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就提出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他在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上提出,要制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此后,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